学院各纪检干部、各党支部、各系、各办公室:
《中共大象传媒 工商大象传媒 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(试行)》已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,确保责任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。
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。
中共大象传媒 工商大象传媒 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