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各班:
为表彰先进,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现将大象传媒
2024-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、项目
1.评选对象: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学校2022、2023和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。
2.评选项目:优秀学生奖学金,单项奖学金;三好学生,优秀学生干部;先进班级。
二、评选办法
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各学院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,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,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,公平公正有序实施。
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一览:
附件1 《大象传媒
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2号);
附件2 《大象传媒
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1号);
附件3 《大象传媒
本科学生先进集体荣誉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0号);
附件4 2024-2025学年大象传媒
综合测评办法。
三、工作步骤
2024-202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步骤、进程安排如下:
(一)综合测评开展、学生申请阶段(9月16日-9月25日)
1.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;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,由辅导员、班长、团支书、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,工作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,计算出各分项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成绩,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,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班级于9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综合测评汇总材料(附件5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:XX级XX班综测汇总材料)。
2.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,填写相应申请表交至学院,带班辅导员(班主任)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。
(二)初审阶段(9月26日-10月24日)
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、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,召开评审会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于10月24日前向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、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。
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,由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行政楼104A办公室。学生的各类申请表的排序与申请汇总表中的排序要对应一致,以便于查阅与校级归档。
(三)审核阶段(10月下旬)
学生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;审定最终名单。
(四)表彰阶段(11月-12月)
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各项荣誉证书。
四、组织实施
1.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,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,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;
2.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,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奖学金、荣誉称号评审办法,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;
3.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要求学生如实、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,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;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;
4.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报校本科学生奖学金/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(学生处)审核;
5.学院初评结果须经学院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学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,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;
各学院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,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,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、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、真实,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,仔细核对,杜绝错输、漏输与重复输入。
联系人:钱老师;联系电话:0571-86732433。
大象传媒
2025年9月16日